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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省就业创业政策汇编——高校毕业生扶持篇(创业扶持篇)
就业网
2024.08.16

  2024年7月21日,江西人社发布2024年江西省就业创业政策汇编——高校毕业生扶持篇(创业服务篇),内容如下。

 1.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吗?

  答:可以。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等)经营者可以参加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可以向当地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创业培训。

  政策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

  2.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可以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吗?

  答:可以。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 GYB培训300 元/人、SYB培训1000元/人、GYB+SYB组合培训1300元/人、IYB培训12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10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网络创业培训15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电子商务培训8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如培训费用由同学先行支付给培训机构,则培训补贴由同学自行向属地人社部门申领。如培训费用由培训机构垫付,则由培训机构代为向属地人社部门申领。

  政策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

  3.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赣服 通“人社专区”、江西就业之家线上平台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线上已实现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全流程管理功能。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创业者在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赣服通“人社专区”或江西就业之家线上平台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2)受理:系统转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受理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不符合受理要求,退回申请并告知不予受理理由,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3)审核:“受理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驳回申请。

  (4)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办结。

  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

  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离校 5年内高校毕业生:(1)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 ;(2)用人单位材料:用人单位财务报表、吸纳新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凭证;(3)个体工商户材料: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吸纳新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凭证。

  政策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字〔2019〕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服务业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64号)。

  4.高校毕业生可以入驻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吗?入驻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可以享受什么补贴政策?

  答:可以。高校毕业生可以向各级创业孵化基地提出入驻申请,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可帮助入驻个人(高校毕业生)、企业向当地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包括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 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政策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字〔2019〕1号)。

  5.高校毕业生入驻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后,怎样申请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

  答:个人(高校毕业生)、入驻企业申请运行费补贴时,在规定时间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创业孵化基地进驻证明、营业执 照复印件、创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费用(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收费票据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入驻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个人社保卡账户。

  6.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对象及奖励是如何规定的?

  答: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对象:

  (1)项目库中的项目被创业者采用后成功创业的(稳定经营1年以),由项目登记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财政部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对 项目提供者按每个项目 5000元给予奖励;

  (2)获得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创业大赛前三名(含行业、组别),获得 省级人社部门牵头举办的创业大赛前三名(含行业、组别),并在我省 登记注册经营的项目,由登记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财政部门从就业 补助资金中给予资助。其中: 

  ①对获得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创业大赛前三名(含行业、组别)的,按照名次由高到低依次资助20万元、18万元、16万元;

  ②对获得省级人社部门牵头举办的创业大赛前三名(含行业、组别)的,按照名次由高到低依次资助10万元、8万元、6万元;

  ③省、市两级人社部门评选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初创企业经营者,按不超过每人2万元的标准资助其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

  政策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244号)。 

  7.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答: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和稳定就业的贷款业务。

  8.高校毕业生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和期限是多少?

  答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的大学生,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0万元;合伙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400万元;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和合伙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但累计不得超过3轮。

  9.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怎样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答新发放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含合伙)创业担保贷款和高校毕 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400万元以内部分,在利率上限范围内,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及其创业项目,按照实际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对稳定创业经营、及时还本付息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在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到期后,财政给予一定稳定创业补贴。

  10.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和反担保材料(免除反担保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小微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用工佐证材料、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反担保材料(免除反担保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到创业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 5+2就业之家、“一窗受理”综合窗口或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专窗、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以及社银合作窗口提出申请;线上网络端可通过 5+2就业之家线上平台、“赣服通 ”、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填写简单的基础信息按指引办理。高校毕业生申请1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可免除担保;获得省部级 以上荣誉的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可免除反担保;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及其创业项目,申请20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可免除反担保;实施市场信用担保模式的地区,申请30万元以内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选择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创业者担保增信的,免除反担保要求。